摘 要:双元制教学模式起源于德国,被誉为战后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近年来,随着全球科技和经济的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突显,不断地借鉴和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模式,弥补我国在教学理论探讨方面的不足,力图对现行教学理论有所创新。探讨德国双元制的实施细则、保障体系以及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启示,期望对我国成功引进双元制模式有所帮助。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关键词:双元制;职业教育;德国 双元制教育模式起源于德国。近年来,随着全球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我国越来越认识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不断地借鉴和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模式,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人才供需情况、社会发展近况进行调整,使其“拟补”我国理论探讨的落后,为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服务。 一、双元制教学模式 所谓“双元制”(Dual system)一般认为,是一种青少年在公司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部分时间在职业学校接受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的教育形式。它将公司与学校、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紧密结合起来,是一种主要以专业技术工人为培养目标的职业教育制度。在德国的职业院校中,主要以双元制为主。接受双元制的学生,首先必须具备主体中学或实验中学的毕业证书,然后自己或通过劳动局的职业介绍中心选择一家公司,按照有关的法学规定同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得到一个培训位置,同时到相关的职业学校登记取得理论学习资格。在学习过程中,学制一般为三年。第一学年主要进行职业基础教育,集中学习文化课和职业基础课,学生要从职业类别中(经济、技术、社会工作或服务三个领域为主)选择并确定学习内容。第二学年转入所选定的职业领域进行专业实践训练。第三学年则向特定职业(专业)深化。在整个过程中,学生具有双层身份:在学校是学生,在公司是学徒工。同时,也有两个学习受训地点:为其提供培训的公司和学习专业理论、文化知识的职业学校。其在公司接受培训和在学校进行学习的时间比一般为4∶1,目的是要通过加大培训时间的比例,培养合格的实用人才。另外,“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双元”特性还体现在两种不同的法学依据和两个不同的主管单位上:公司的职业培训作为经济方面的事务由联邦政府主管,主要遵守联邦政府颁布的《联邦职业教育法》。而职业学校的教学则由各州来管理,受到州颁布的学校法的约束。 二、实施“双元制”的保障条件 “双元制”教学模式在德国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引入我国以后,在高等职业院校中广为借鉴,迅速成为我国进行高等职业教育普遍选用的课程模式。双元制在德国成功的实施,除了不断改进适应了德国经济发展需求之外,还离不开一些有效保障方法的建立,为双元制的实行保驾护航。因此,我们在借鉴“双元制”教学模式时,也应该对其保障方法有全面的了解。 (一)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学体系 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学体系是德国职业教育成功的重要因素。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德国联邦政府颁布了十多项有关职业教育的法令,如1969年9月出台的《职业教育法》、1981年的《职业教育促进法》、《实训教师资格条例》、《高等学校总纲法》、《公司基本法》、《培训员资格条例》、《青年劳动保护法》等,都为德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另外,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也是德国职业教育成功的关键因素。 (二)公司的广泛参与 德国的职业教育举世瞩目,许多国家都纷纷效仿。在德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中,高等职业院校致力于培养运用型、技术人才。其课程设计、教学内容以职业岗位能力为本,办学体制以公司为主,同时公司参与高职院校的课程开发、制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向、培养模式等。除此之外,公司还承担着高等职业院校的培训工作。具统计,职业院校的学生有60%~70%的课程是在公司的生产岗位、培训中心、跨公司培训中心进行的。同时,公司的投资还是高等职业院校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在德国,除了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对职业教育进行拨款,来自于公司的教学、科研合作的经费即为公立高职院校第三渠道经费来源。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公立高职院校的学生和公司签订实习合同、以公司“准员工”的身份接受公司培训(实习)后,公司就要支付学生每月约300欧元~500欧元的培训津贴。甚至有些州的公立高职院校要收取学费,但其费用的90%也由公司承担。由此可见,公司是重要的参与者。 (三)严格的教育评价系统,使教育质量有所保证 德国历来以其严格的职业教育著称。早在1794 年, 普鲁士就明确规定学徒结业时必须接受行会或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的知识水平测验。如今,在“双元制”模式下,学生毕业也须通过两类考试:一类是公司的技能考试,主要考核学生对公司培训所传授的技能和知识的掌握程度,由行业协会实施。另一类是职业学校的理论考试。主要考核学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的程度,包括笔试和口试,有职业院校实施。学生通过考试后,获得的证书也是两类:一类是由行业协会颁发的通过相应职业培训和结业的技能证书。另一类就是由职业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除此之外,学生还须参加中期考试,主要目的是通过考查学徒工的培训成绩来检查公司培训计划的落实程度。没有中期考试成绩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中间考试和结业考试都是按全国统一要求在统一时间内进行。经考试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发给结业证书。考试一般安排4~6个小时。如考试通不过, 学生就不能从事所学行业的工作,须来年再参加一次考试。这种教考分离的考核办法和严格统一的管理机制,使德国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保障。 三、德国职业教育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一)因材施教,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在我国,由于封建思想的存留,各级各类的学校主要以精英教育为培养目标,致使一些技术天赋较高的学生成为学历教育的牺牲者。因此,各级各类院校在教学过程中,应当根据学生的潜力、个性、素质,适当的对学生进行分流、引导,在因材施教的同时,也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优缺点,自主地选择有力于自身发展的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也应该认识到自身的特性,摆脱普通高等教育“压缩饼干”的阴影,以市场为导向,以培养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的人才为目标,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到职业教育中来,办出具有区域特色的、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高技能、运用型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 (二)改变我国传统的职业教育观念 德国的职业教育不论是专业设置,还是各个层次职业院校的学习内容,都是以市场的发展、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注重与公司的相互协调,充分调动各种有利因素,从经济文化和社会稳定的发展出发,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同时德国的职业教育实行联邦制。各个联邦州的文化教育部门拥有对本州各级各类学校包括职业学校的管理权,而联邦则只拥有管辖权。州政府通过教育经费的供给、及时制定保障职业教育正常运行的法学政策、促进各州之间因地制宜,发挥各自的优点等对职业教育进行宏观调控。 而我国目前的职业教育主要以政府的规划为导向,忽视职业教育的区域化的特性,实行一刀切;不注重公司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忽略了公司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影响,使职业教育相对孤立,阻碍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三)多元化职业教育体系 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是相当完备的。学生一般情况下在小学后进行第一次分流,德语毕业论文,学生可以选择进入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多数学生在一开始升入中学时,就初步确定了今后就业升学的基本方向,目的性比较明确。初中毕业后根据不同职业的要求及学生和家长的意愿,进行第二次分流,进入全时制或者部分时间制的职业院校就读。另外,德国还设有更高等级的职业院校,以满足公司及个人对技术的需求。此外,德国非常重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相互沟通,例如1973年,北威州德职业教育改革委员会明确提出:“结合文科中学高年级的改革--把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融为一体。”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各种职业学校都开设普通教育课程,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核心能力。 除此之外,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离不开及时的、有效的、健全的法学保证和公司的积极参与。另外,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模式、严格的教育评价系统和较高的就业率也是更新国民观念、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提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就应在继承传统经验的同时、吸取国外的成功的办学措施,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前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M].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2003:240-241. [2] 高育奇.德国职业教育的特色及其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J].教育与职业,2017,(21). [3] 石伟平,匡瑛.比较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与变革[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7:230. [4] 约阿西姆·H.克诺尔.西德的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174. 作者简介:李勇(1980.1-),男,安徽马鞍山人,德语论文题目,天津市河西区职工大学教师,讲师,学位,主要从事公司管理和教育教学理论探讨。 |